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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申办需要满足的条件

作者:市政资质合作 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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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一)市政三级资质申报主要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办理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资料:

1、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

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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