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一)石油化工资质办理需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4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
(二)石油化工资质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对原件、初审资料→组织专家审查资料及勘察现场、工程→后台复核审查→审批科科长签字→主管主任审定→网上公示、接受申诉、投诉→上报主任办公会研究→主管主任签批文件并公告→上报住建厅审批、并统一进入住建厅数据库(上报省住建厅、住建部的资质不再组织专家审查和网上公示、上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