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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作者:建筑资质合作 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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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但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后,如果企业发生下列行为,可能导致资质证书被吊销:

(一)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2、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三)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如果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房地产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不能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不但可能导致资质证书被降低、被吊销,更严重的还可以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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