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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缝位置留置原则?

作者: 时间:2025-08-21 浏览次数: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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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在全国20多个省市备案,设立多个直营分公司,欢迎加盟合作咨询。
公司目前一共有资质26项,其中总承包资质7项,专业承包资质19项。
二级资质四项,二级建筑幕墙;二级建筑装修装饰;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不分等级资质三项:特种资质不分等级;建筑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资质不分等级。
:二级建筑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公路工程;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电力工程;二级机电工程;二级石油化工工程;二级桥梁工程;二级隧道工程;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二级路基工程;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二级钢结构工程;二级古建筑工程;二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二级输变电工程;二级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


施工缝位置留置原则?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1、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3、对于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的范围内。

  5、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6、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处。

  7、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mm~500mm的竖壁上。

  8、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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